在有第三方(政府、行业协会、法律监管等部门)干预的情况下,对交易中失信行为进行严厉的处罚,增加失信者的违约成本。这时,交易者就会根据惩罚力度调整行为。A方守信的概率与惩罚损失和被监管方发现惩罚的概率相关,B方知道如果A方不守信时受到的惩罚概率和惩罚损失,从而可以估计A方守信的概率,当惩罚损失和被监管方发现惩罚的概率的乘积足够大,A守信的期望收益将高于不守信的期望收益,B方将选择守信。即当惩罚力度加大时,会促使交易双方守信。目前,我国信用管理体系还不够健全,缺乏有效的失信惩罚机制。一是缺乏严格的失信惩罚机制,失信行为得不到相应的惩罚,不讲信用的企业法人和个人不能受到社会的谴责和唾弃。二是政府对信用市场的监督管理薄弱,对从事企业信息服务的中介机构缺乏监管,造成网上虚假信息盛行,社会反映强烈。
三、我国电子商务信用环境建设策略
从上面的分析看到,我们可以通过两种模式促使主体选择诚信:一种模式是促使一次博弈向重复博弈转化,即增加再次交易的可能性;第二种模式则通过第三方干预增加不诚信者的成本,增加诚信者的收益。因此,建设电子商务信用环境相应可采用以下策略:
1.建立企业网上信用
企业应通过在线与离线相结合的方式向潜在市场发布公司背景资料、产品服务信息,加强与消费者的沟通交流,让消费者通过多种渠道认识到与之交易的安全性,了解公司的规模与财务实力。企业还应通过制定并运行完善的服务机制、退换机制、安全和隐私保护机制等,建立企业网上信用,获得消费者的信任,增加与消费者进行再次交易的可能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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