优势在于速度
很多人在质疑,现在电子商务行业的竞争并不理性,公司从VC那儿拿到钱,再去烧钱,做的也只是赚吆喝的事情。他们简单地把电子商务的优势归结为价格优势,但我并不这么认为。其实,大家也注意到了,电子商务企业如果把广告费用、配送费用等各种费用加进成本的话,未必会比线下企业的成本省很多,电子商务公司最主要的竞争优势其实是在于“速度”。
首先,电子商务企业能在很短的时间内覆盖很广的区域,这在传统企业中很难达到。即便投资总金额一样,要达到相同覆盖规模,电子商务企业需要的时间肯定也少于线下企业。
其次,电子商务企业对于市场信息的反馈和调整是非常迅速的,如隔天就把货架全部更新,这点线下企业很难实现。
正因为这样,才决定了电子商务企业发展的格局,将会是“赢家通吃”的结局。在美国,亚马逊就占据电子商务市场很大的份额。在中国,赢家通吃的领域会更细分一些,一家独大的可能性不大,比如京东商城不可能让所有其他电子商务企业都活不下去。但细分到什么程度,比如是否卖酒就能单独成为一个平台,还需要观察。
目前,在市场尚未完全定型的情况下,任何细分领域的电商企业都还是有机会的。所以,要想成为赢家就必须得做大规模,就必然得从创投处大笔拿钱,再加大投资。由此引发的行业内的军备竞赛,就是不可避免的了。现在,大家仍然还处于寻找“赢家”的阶段,投资者押注“潜力”企业后,肯定想把紧随其后的同类企业消灭掉。这也意味着未来行业必然会有洗牌、兼并收购,所以不排除有企业在烧掉风投千万或上亿资金后壮烈牺牲的可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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